什么时候以"公允价值"计量,什么时候以"账面价值"计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40:40
1.什么时候以"公允价值"计量,什么时候以"账面价值"计量,取决于什么?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为什么以"账面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差额"为什么计入"资本公积"呢?
请高手指教?请不要摘抄,非诚勿扰~

一般情况下,都应以“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以下情况外:
(1)以现金、银行存款支付(其谈不上公允不公允);
(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作为对价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没有活跃的市场,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没有办法得到公允价值,那只能以账面价值入账了);
(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同属于一个集团下的两个公司合并,防止集团内部的猫腻,以极不公允的价值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从而达到资本转移等目的,所以会计准则规定,不允许用公允价值)

所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总的原则: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
因而其核算: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一定是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由于其不确认损益,所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

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出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投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分别不同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1)投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2)投出资产为存货,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按其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3)投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投资的,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1)你这个问题问的比较泛,不怎么好回答,看的出来你上刚开始学的,所以想的比较多些,这个你先别想,以后题目遇多了你会了解的。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既然都是一家人,为什么要用那么复杂的公允价值计量呢?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允价值其实就象你到菜场买菜,只要双方都同意了,那个价值就是公允的。
计入"资本公积",是因为会计准则的规定。

只回答第二问: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从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来看,最终控制方在企业合并前及合并后能够控制的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用账面价值计量